时间:2023-02-23 23:02:21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 点击数:64
为早日发挥本项目对吕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助力作用,市政府决定于2023年2月28日起在上述路段先行开始试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在未取得项目收费许可证前,所有车辆免费通行。
02
所有车辆严格按照公路标识和规定车道行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03
严禁车辆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禁止行人及超限超载车辆进入。
04
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