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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惹祸端 悉心调解促履行——汾阳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时间:2023-10-26 21:53:00 来源:汾阳人民法院 点击数:3906

        时代交通网山西  近日,汾阳法院在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以强制措施做后盾,采取灵活调解处理的方法,巧用“惩戒+和解”刚柔并济之举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以实际行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任某某与康某某、柳林县某汽贸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汾阳市人民法院、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由康某某、柳林县某汽贸有限公司连带赔偿任某某各项损失共计178069.92元。

判决生效后,康某某、柳林县某汽贸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任某某于2023年10月10日向汾阳市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

因二被执行人均不在本地,执行干警依法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多次传唤二被执行人均未到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柳林县某汽贸有限公司账户内有存款,执行干警立即采取了冻结措施,但冻结金额不足以清偿全部赔偿款。

考虑到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一般都会造成受害人经济困难,为尽快执结此案,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康某某,不厌其烦地为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康某某到庭。在申报财产过程中,被执行人康某某表示自己无现金履行能力,财产仅有登记在被执行人柳林县某汽贸有限公司名下的重型半挂运输车一辆。但由于被执行人柳林县某汽贸有限公司一直逃避执行,该案再度陷入困局。

执行干警重新就案情进行分析研判,改变执行方案,首先做通被执行人康某某的思想工作,让其同意将半挂运输车折价给被执行人柳林县某汽贸有限公司,再由该公司将赔偿款给付任某某。

执行过程中,在柳林县某汽贸公司处遇到了阻力,执行人员告知其拒不积极履行将会被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迫于执行压力,其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最终同意了上述执行方案。该案件圆满解决。

“小案连着大民生”,化解矛盾要倾心用力,执行工作不仅仅需要强硬的执行措施,更要求执行干警根据实际执行情况,灵活把握案情,因案施策,做出最切合实际的解决方案,以便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节约司法资源。

责任编辑:韩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