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8:15:49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点击数:686
从11月17日至年底前,山西省司法厅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这是继2021年开展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后,山西省司法厅再次依职责以省政府名义开展的全省性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也是监督方式创新的深入探索。
据介绍,本次专项监督行动共分为自查自纠、实地监督、问题反馈、总结提升四个阶段。监督对象为全省各级具有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工作重点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市场监管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情况、行政裁量权基准行使情况及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情况。
专项监督工作结束后,山西省司法厅将汇总监督情况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本次专项监督旨在通过对市场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推动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及11个市市场监管局提炼经验、分析问题、落实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同时推动各级司法行政和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层级监督作用,助力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责任编辑:韩金萍